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韩城市教育局关于学生违规骑行自行车、电动(摩托)车的通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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珍娜
珍娜Lv.15楼主+关注
01-12 21:21 来自韩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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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大家长:


交通安全关系到每个家庭的幸福,更关系到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。当前因中学生违规骑自行车、电动车、摩托车而造成交通事故屡见不鲜。为确保学生生命健康安全,请家长高度重视并积极配合。



学生骑电动车的危害


1,很多中学生骑自行车、电动车,完全是出于攀比的心理,虚荣心作祟,盲目跟风,这样不利于学生良好品行的培养。



2,自行车、电动车虽便捷,但稳定性和安全性能较差,中学生遇到紧急事件时的控制能力弱,很容易导致惨剧的发生。


3,中学生往往性格冲动,骑行自行车、电动车一般车速较快,容易引发交通安全事故。


4,中学生骑自行车、电动车搭载其他同学,若因骑车带人引发交通安全事故,小则引发不必要的经济矛盾纠纷,大则给彼此家庭带来不可逆的伤害。


5,有些中学生骑自行车、电动车甚至超标电动车时,喜欢在路上玩漂移、飙车、比赛超车,做出危险动作,威胁到自身和他人生命安全。


6,中学生往往不熟悉交通法规,经常出现超速、超载、逆行、带人、随意占用机动车道、随意变更车道、不遵守交通信号灯等违规行为,造成极大的交通安全隐患。




正确认识相关法律法规
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》的相关规定,未满12周岁不得骑行自行车;未满16周岁不得骑电动自行车(共享电动车);未满18周岁不得驾驶电动轻便摩托车、电动摩托车和普通摩托车等交通工具;年满16周岁的学生骑电动自行车必须悬挂号牌、佩戴符合国家3C质量认证的安全头盔;不得加装遮阳伞、不闯红灯,后座不得载人,安全文明驾驶。


年满18周岁以上驾驶电动轻便摩托车、电动摩托车和普通摩托车,必须持有相应的驾驶证及行驶证,并佩戴安全头盔;电动轻便摩托车不准载人,电动摩托车后座不得乘坐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。



家长需要履行好监护责任


1,自觉遵守交通法规,积极维护交通秩序,做到骑电动自行车、摩托车必须佩戴安全头盔,不加装遮阳伞,不开老年代步车等不具备载人条件的车辆,以身作则,以实际行动,做好孩子的榜样。


2,对孩子进行交通安全知识教育,培养孩子良好的交通行为习惯,跟孩子一起学习交通安全知识,认识交通标志、危险标志、禁止标志。公安交管部门将严查无证驾驶、违规载人、闯红灯等行为,对学生违法违规行为一样严查。一经发现未成年人有以上违法违规行为的,将依法处理,并对学生家长进行教育训诫。


3,行车过程中做到安全驾驶,文明驾驶,做到不开斗气车,不强行超车,不超员超载,不超速行驶,不闯红灯,不饮酒驾驶,不随意变更车道,不乱停乱放,不车窗抛物,文明礼让行人。


4,为了孩子的安全,家长们要履行好教育和监护责任,教育引导孩子正确使用手机,不随意骑行扫码电动自行车,不违法违规为孩子购买和提供自行车、电动车、摩托车等交通工具出行或上下学。



孩子的安全是每个家庭的最大心愿,保障学生的交通安全,是我们共同的责任。让我们携起手来,用自身良好的交通行为和安全防范意识教育影响孩子,共同构建我们的安全和谐家园。最后,祝广大家长朋友工作顺利、阖家幸福、万事如意!

来源:韩城教育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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